仰恩大学第三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日期:2024-03-15 11:39浏览次数:10


仰恩大学第三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各院(系、部),各部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我运动、我快乐”主题阳光体育活动,仰恩大学第三十三届运动会定于202458日至11月中旬进行。本届运动会设有篮球(男、女)、排球(男女混合)、足球(男子(11人制)、女子(8人制))、网球、羽毛球、乒乓球、啦啦操、跳绳、拔河、定向越野、田径等11项竞赛项目。为保证各项目比赛顺利完成,本届运动会组委会制定仰恩大学第三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请全校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以系为单位成立代表团

2024417日进行第一次报名,只报参加项目(附件12)。每系必须参加田径、拔河两个项目,其他项目根据自己单位情况进行选报;第二次报名根据各单项竞赛规程的规定时间进行,上报参赛运动员名单。如报名不参赛,将取消该代表团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二、运动员资格

1.必须是在校的全日制学生;

2.运动员只能代表本系参加比赛,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三、比赛时间

1.202456-612日,为第一阶段比赛,进行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4个项目比赛。

2.2024109-115日,为第二阶段比赛,进行排球、网球、啦啦操、跳绳、拔河、定向越野等6个项目比赛。

3.202411月中旬举办田径比赛。

具体时间根据各单项竞赛规程进行。

四、团体总分及录取办法

1.各系每参加1个项目,团体总分就加5分。

2.篮球、足球、羽毛球、排球、啦啦操、拔河、网球、乒乓球等8项比赛按前八名录取,得分为97654321的三倍积分计入团体总分。如参加队伍不足8支队,则减1录取。少于3支队,该项目取消比赛。

3.田径、定向越野、跳绳各单项按前8名录取,单项积分之和后计入团体总分。

4.团体名次按各单位的总积分录取前8名。

五、奖励办法

1.篮球、足球、羽毛球、定向越野、排球、啦啦操、拔河、跳绳、网球、乒乓球等10项分别颁发奖杯(团体),证书(个人)。

2.田径项目单项成绩颁发奖牌(个人),证书(个人),团体颁发奖杯。

3.团体颁发奖杯。

4.开幕式优秀方阵和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奖牌匾(团体),证书(个人)。



附件:1仰恩大学第三十三届运动会各系划分明细表

附件:2仰恩大学第三十三届运动会篮球竞赛规程

附件:3仰恩大学第三十三届运动会足球竞赛规程

附件:4仰恩大学第三十三届运动会羽毛球竞赛规程

附件:5仰恩大学第三十三届运动会乒乓球竞赛规程

附件:6仰恩大学第三十三届运动会定向越野竞赛规程

附件:7仰恩大学第三十三届运动会排球竞赛规程

附件:8仰恩大学第三十三届运动会啦啦操竞赛规程

附件:9仰恩大学第三十三届运动会拔河竞赛规程

附件:10仰恩大学第三十三届运动会跳绳竞赛规程

附件:11仰恩大学第三十三届运动会网球混合团体竞赛规程

附件:12仰恩大学第三十三届运动会田径竞赛规程

附件:13仰恩大学第三十三届运动会代表团报名表

附件:14仰恩大学第三十三届运动会各项目报名及竞赛时间安排表

仰恩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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